产品名称
个人住院医疗
发行机构
新华人寿保险
产品分类
普通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1至60
缴费方式
一次性
保险责任
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六十日后(续保除外)因疾病住院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住院费保障住院费保险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用给付,每日给付限额为20元,每次住院最长给付天数为180天。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障对因每次住院所引起的杂项费及手术费,对超过400元的部分按比例给付保险金。
杂项费及手术费指:一般护理费、医药费、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麻醉费、输血费、输氧费、材料费、手术费。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均按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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