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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要具备哪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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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众所周知一旦患上重疾,会将多年积累的财富掏空,让家人苦不言堪。所以现在很多人已经明白了要通过保险公司分担风险的理财安排。那么,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要具备哪些投保资格呢?

  1、投保人资格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作为投保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必要时能够提供有关保险利益关系证明)。具备缴费能力,愿意承担支付保费义务。

  2、被保险人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公司所在地户口或永久居留权,非当地户口,但在当地工作,有稳定收入和固定居所,必要时能提供证明者。有关证明指身份证、户籍证明、当地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港、澳、台同胞必须在当地有投资,并经常往返或居住在当地。

  为未成年人投保含死亡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必须为父/母(合法监护人)或者经父/母(合法监护人)书面同意,且累计风险保额不得超过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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