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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享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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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华尊享人生是一款保额分红的两全保险,分为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两部分。在保障期间赔付均为所交保费的105%+累积红利对应的现金价值;如果追加了资金,那就再加上追加资金和它对应的保额;如果关爱金和生存金没领,再加上它们和利息。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80 周岁保单生效

  对应日(详见释义)零时终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3 保险责任 本合同保险责任分为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

  2.3.1 基本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关爱年金 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的次日、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

  生存保险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6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6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详见释义),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05%;

  2.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体全残豁免保险费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详见释义)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

  且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年龄介于18 周岁至60 周岁之间,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基本责任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本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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