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您特别注意的是:
1、上述保障利益说明中的所有“周岁”均指周岁对应的保险单周年日。
2、意外伤害、意外事故是指遭受外来的、不可预知的、突发的、非被保险人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3、身故、残疾、烧伤及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的累计给付以保险单载明的光大永明附加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为限(发生两倍或三倍给付金额按相应的一倍给付金额计算)。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