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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女儿的美满一生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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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位母亲想要给即将结婚的女儿一份礼物,推荐了国寿的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能保障于小姐一生的权益,特别是在女性疾病方面给予了关爱。

系统性红斑狼疮医疗保险金

在合同责任范围内,按保额的20%给付系统性红斑狼疮医疗保险金10000元,给付以一次为限。

髋部骨折医疗保险金

在合同责任范围内,按保额的5%给付髋部骨折医疗保险金2500元,给付以一次为限。

怀孕期疾病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怀孕期间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附表二所列疾病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乘以附表二所列疾病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怀孕期疾病医疗保险金。

保费豁免: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高残,而"附带被保险人"仍生存,本合同继续有效,并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

附带被保险人疾病保障:

"附带被保险人"于出生七日后六周岁前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特定先天性疾病之一,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15%给付先天性疾病保险金7500元。

附带被保险人身故保障:

"附带被保险人"于出生七日后六周岁前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5000元,本公司对该"附带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综述于小姐的保障权益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75周岁,累计可领取生存金98265.5元。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最高可给付身故保险金122545元。

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确诊为残疾,最高可给付残疾保险金50000元。
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进行治疗,最高可给付医疗保险金45000元。

豁免责任

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高残,而"附带被保险人"仍生存,本合同继续有效,并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

附带被保险人保障

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  "附带被保险人"于出生七日后六周岁前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特定先天性疾病之一,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15%给付先天性疾病保险金7500元。

 "附带被保险人"于出生七日后六周岁前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5000元,本公司对该"附带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周年红利

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派发红利。

附加权益

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单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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