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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生医保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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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苏州市区2011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全面结束。这也意味着,今年,苏州市区所有高等院校的大学生均实现了医保,保障之网实现全覆盖。

  11月30日,苏州市区2011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全面结束。这也意味着,今年,苏州市区所有高等院校的大学生均实现了医保,保障之网实现全覆盖。

  据悉,2011年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政策有两大最显著的变化。首先,在原保障待遇基础上,对参保大学生增加门诊补助,统一了参保居民、中小学生、少儿和大学生医疗保险保障待遇,更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其次,为大学生发放社会保险IC卡,实现持卡就医,进一步简化就医方式。

  凡在2010年11月30日前办妥参保手续的学生,可享受2011年度(1月至12月)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其中首次参保的大学生,其2010年9至12月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于2011年1月至6月按规定进行报销。

  参保学生可以到学校定点卫生所或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本人《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病历》、《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险IC卡结算费用,划卡结算时定点医疗机构只收取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限上海、北京、南京三级以上公立医院本部)或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应事先到市社保中心办理转外、居外登记备案手续,当然,如果户籍或学籍在外地的参保学生,在户籍地或学籍地就医的无需办理居外医疗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现金,再于本结算年度内按规定到市社保中心审核结付,其中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垫付费用后学校有卫生所的通过学校定点卫生所按规定报销,学校无定点卫生所的可由学校安排专人收集汇总后定期到市社保中心审核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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