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另该组合可再搭配一份“独生子女保险”----80元/年(0至6周岁的孩子都可以保)。
该险具体保险利益:
意外身故金:2万元
意外医疗金:3000元(100元免赔额,55%比例报销)
疾病身故金:1万元
疾病住院医疗金:3万元(100元免赔额,100--1000元,20%的比例报销
1000--3000元 30%
3000--5000元 40%
5000--30000元 55% )
注:“瑞鑫险”合同所指大病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瘫痪,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主动脉手术。
(一旦大病保障金赔付过,瑞鑫险种即行终止)
身故保障金:未成年时,保监会[1999]43号文件规定未成年最高身故金给付为5万元(疾病保险金给付不受此限),剩余保额对应保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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