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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如何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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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工有关生育的医疗费及假期问题在企业当中是很普遍的事情,为了减轻企业因职工生育所形成负担,有关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方法已出台,需要办理的参保人带齐相关资料按照程序办理即可。

(四)急诊医疗费的支付:

经审核后,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费用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五)异地分娩产妇应将本人与新生儿的医疗费分开,产妇的医疗费凭以下资料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销。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报销;费用高于定额标准的接在本市生育的有关规定办理。

l、《异地分娩申请表》;

2、医疗费发票;

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单。

(六)对于严格执行生育保险医疗管理规定,提供合理医疗服务,一年内实际医疗费用总额达到定额偿付总额的90%以上(含90%)的医院,按定额标准全额偿付;未达90%的,按实际费用额偿付。

(七)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向定点医院预付部分医疗费,预付总额为本市上年度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月平均医疗费的50%。

六、下列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违反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孕产妇在妊娠期间因非产科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院、非个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急诊除外)或未经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同意的异地分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因医疗事故依法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其它不合理医疗费用。

七、奖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定点医院的服务质量、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和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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