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的户口是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我12岁,由于某种原因,我跟爸爸到广东省阳江市生活,读书。在阳江市外地就读生是没有得购买阳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于是2008年11月4日,我爸爸帮我在新会区参加了江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请问,我如果异地(阳江)就医住院,可以享受江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医疗费报销吗?手续怎样?
咨询网友:民 (江门)
专家解答:
北京 中意人寿 余荣
办理异地安置后才可以.异地安置,即参保人员退休后随子女去外地长期居住,或是在职职工在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统称异地安置人员)。
一、须带材料:居住地户口本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单位派驻外地工作学习的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员或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到窗口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驻外)人员申请表》;
2、参保人员填写《申请表》后经单位盖章、居住地社保机构签署意见后,到本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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