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是怎样的呢?个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数额是如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哪些部分?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是怎样确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又是怎样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是哪类人员的养老待遇?
网友提问:
企业养老金怎么计算?公布出公式来很复杂吗?
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莱芜市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莱政发[2006]95号文)第六条规定: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一)《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1997〕109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二)省政府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办法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3%。对于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规定的过渡性调节金,要逐步冲减,5年后取消过渡性调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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