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同时参保限一地领取养老金
人保部对此问题的答复是,这种情况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一个地方继续领取,其它地方的养老保险关系就要清理,把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已领过的养老金不再追回。
中国社科院拉美所所长、社保专家郑秉文在接收《财经》记者专访时谈到,2009年年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文称《办法》)全文中并未提到这种情况。虽然国家规定一人只可有一个社保号,但在全国跨统筹地区未联网的情况下,这种现象是存在的。对于一个人缴纳双份保险,日后领取双份养老金,郑秉文认为,“这相当于一个人用了部分别人养老的钱,不合理。”
人保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认为,在老家和新就业地两边都参保的情况,在《办法》未出台前、社保无法转移续接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一边是按国家规定在哪里就业就在哪里参保缴费,另一边是怕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不上,影响退休后的待遇,所以自己在老家接着缴费。他认为,同时领取两份养老金的情况不多,“从1991年国务院颁发《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制度的决定》以来,至今只有19年。两地都缴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随着《办法》出台,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有了可能,社保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两地同时缴纳养老保险的情况将不会发生。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