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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卡使用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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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社保卡的起付线为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持卡就医后起付线标准不变。就医时必须带社保卡、医保手册、病历手册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就医时要使用社保卡进行挂号,收费时同样使用社保卡进行实时结算,这样才能报销。

4.什么情况下未持社保卡就医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可报销?

答:参保人员因急诊未持卡、企业欠费、参保后未发卡及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的, 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需进行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分娩以及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需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就医时无须持社保卡,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按照原流程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5.未发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就医?

答:未发卡参保人员持医保手册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6.门诊挂号诊疗费用是如何报销?

答:自2009年6月1日起,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个人现金交纳的诊疗费用不再进行二次报销。

7.领到卡后,发现卡内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发现此种情况,多为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凡属上述情况,持卡人应通过单位将社保卡交回区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与首信公司联系,进行统一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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