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9日出台《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7月23日出台《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到7月25日再次出台《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投资创新政策给保险业带来显著利好。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均预期投资新政十三条剩余的部分有望很快出台。
“松绑”风险几何
从险资投资股权和不动产原有的暂行办法到如今的投资新规,投资者们翘首以盼了整整两年。但所幸新规放开的尺度和速度并没有让市场失望,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投资门槛,扩大了投资范围,上调了投资额度。
《通知》取消了对投资标的上年度的盈利要求,对投资标的净资产要求由10亿元降至1亿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由150%降至120%;投资未上市股权、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上限由上季末总资产的5%上调为10%,保险公司投资同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不高于该基金发行规模的20%,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及其保险子公司,投资同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该基金发行规模的60%;投资不动产、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上限由上季末总资产的10%上调为15%;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扩展到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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