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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参加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不足年限可转入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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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悉,此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今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8月25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这得益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出台。目前,此文件自治区正式转发,并将遵照执行。按照规定,该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据悉,此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现在新规实施后,参保人员有了更多的选择。

  此外,如果您选择不延长缴费,又不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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