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定点机构共175家
昨天,我市确定了市南区人民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承担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医疗专护业务、市南区老年爱心护理院等27家单位承担长期医疗护理保险长期医疗护理业务,八大湖街道巢湖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39家医疗机构承担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居家医疗护理照料业务。
社保经办机构对定点服务机构的结算标准,分三个标准:对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每床日定额包干费用为60元;在二级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参保人,每床日总费用定额包干费为170元;在三级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参保人,每床日总费用定额包干费为200元。试行期间,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入住机构接受护理的人员状况及包干标准进行适度调整。
“本质上是在养老院住院也能医保报销医疗和护理费用了,二、三级医院每天包干费用170元,如果花了这些钱,患者只需要承担10%。”有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很多轻症患者每天花不了那么多,而重病者又不够,统筹互济之下才能长久持续下去。但各养老机构中有一部分自负部分,不列入医保报销的,包括床位费、饭费和生活照料费等。
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期医疗护理待遇?
参保人必须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统筹支付待遇,下列具体情况可以享受长期医疗护理待遇: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临床医疗护理的参保人可以申请在定点护理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以及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医护人员上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在有关医院接受医疗专护:因病情需长期保留胃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换管等各种管道的;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患各种严重慢性病且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其他术后仍需长期住院维持支持治疗的;经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其他符合享受医疗专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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