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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养老金每月上调到2024元, 安徽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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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6年安徽养老金每月上调到2024元, 安徽养老保险最新政策。2016年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方案,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并轨后的话,那么对于一些的相关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呢?
  9、自《决定》实施起两年内,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按国务院国发﹝2000﹞8号文件规定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参保时,按以下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1)补缴费的起始时间为我省统一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时间,不早于1996年1月。1996年1月后成立的单位,从单位成立之月起补缴。

  (2)补缴基数为历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下岗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按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

  (3)补缴费率统一为28%,其中单位费率20%,个人费率8%。

  (4)补缴的养老保险费计缴利息,利息按年度计息法计算。1998年12月31日以前年利率为8%,1999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年利率为5%,2006年1月1日以后年利率为银行城乡居民整存整取定期存款1年期利率。

  按上述规定办理参保的人员,各年度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记入比例与单位划入比例按原规定执行。

  10、原为企业固定职工,现从事个体劳动,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时,原在企业工作期间养老保险费补缴可参照第9条规定办理。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和个人账户管理

  11、已参保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异地就业的,凭有效证明按规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得重复参保。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不得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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