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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养老保险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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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台州养老保险领取
  3、乡镇(街道)保障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退休手续

  4、区社保中心每月15日前将养老金发至个人存折。

  职工:

  1.申报单位携带填好的表格和所需的材料每月20日前到台州市社保局养老保险审核科(19—23号窗口)办理业务,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的,将在次月核定办结。

  2.由科室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后,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填写的表格规范完整,并且符合退休(职)条件的,接收申报材料并出具参保人养老保险实际缴费证明

  3.科室收到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核准的《退休审核表》和社会保险申报登记科对参保缴费信息审核后,由科室经办人将退休人员的各项信息录入到社保信息系统

  4.再次对各类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进行计发。新增退休人员在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有关待遇计发办法公布前办理退休的,养老金待遇暂实行预发。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有关待遇计发的标准公布后,重新计发和补发本年度已退休(职)人员待遇,新增退休(职)人员的养老金待遇直接按当年的计发标准核定发放。

  5.打印《台州市区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基本养老金核定表》,经科室负责人复核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核定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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