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传统型养老险 > 正文
缴纳保费不等于保单生效 生效日也不一样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同一起保险事故发生时,若投保人投保了不同健康险产品,且各自观察期不同,那么是能获得区别对待的。只要事故发生时已超过某个产品的观察期,就能获得该保险的相应赔偿。

  近日,发生于南京的一桩驾车撞人逃逸案件颇为特殊。肇事者周某在驾车闯红灯时,撞伤了骑车人王某,但他并没有停下汽车救助伤者,而是快速逃离了现场。最终,警方通过监控探头找到了周某,他给出的逃逸理由是,自己的车辆当日新购,车险保单要到次日凌晨才能生效,还未生效担心无力赔偿受害人,于是选择逃逸。

  缴纳保费不等于保单生效

  从周某的案例中不难看出,保单生效日对被保险人能否获取赔偿至关重要。一些车主可能有这样的经历,自己已经为爱车买了保险、缴纳了保费,却最终因为一句“事故发生时尚不在车险的保险责任期内”而无法获得赔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实际上,车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都是以保单生效日为起点的,而并非缴纳保费的时间。据肇事者周某介绍,他的爱车就是事发当天下午缴纳车险保费的,但工作人员提醒他,保单要从次日凌晨起才能生效,于是也就引出了他逃逸的想法。

  据了解,车险和其他财产保险一般都没有及时生效的概念,一般当天办理完手续后,保险责任正式生效要等到第二天零时,在缴纳保费至保单生效的这段期限内,万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是无法理赔的,可以说仍是保险的“真空期”。所以,广大车主还应该特别谨慎驾驶,避免出险。

  人身保险生效时间有规定

  人身保险的保单生效期同样值得关注。

  在新《保险法》中,对人身险合同何时生效有所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核保通过了,那么这份保险合同生效日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那天,也就是投保人签名递交投保单之际。反之,如果在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后,无法通过保险公司核保认可,那么保险合同就无法成立,更无法生效。这一条款对厘定寿险产品的生效节点至关重要。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