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3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就合众人寿东营中心支公司投保人王中良患“腹主动脉瘤”后,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重疾标准,申请理赔被拒的事件进行了报道,并对“提前给付”的理解提出了异议。
首先,非常感谢媒体对合众人寿的监督,合众人寿将根据报道情况,切实提升客服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更好的服务”。
报道后,合众人寿积极应对,第一时间成立了由董事长牵头的专项小组,调查案件情况,及时联系客户进行慰问,同时考虑到该案件客户情况的特殊性,我们已经通融赔付,用于客户治病需求。
报道实质是针对保险“提前给付”的不同理解而产生,公司并无恶意拒赔行为。报道中涉及的条款中明确将重大疾病定义划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重大疾病,一部分是手术治疗。对于投保人王中良目前确诊患有“腹主动脉瘤”,该疾病本身并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范畴。因此,投保人目前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标准。但是分支机构服务人员在进行沟通和协调时,并未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将心比心,处理问题不够灵活、态度比较生硬,造成了矛盾的激化。公司对重要责任人进行严厉批评,并责其切实提升其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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