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
王先生,30岁,购买《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10万元,约定领取年龄为60周岁,约定领取比例为90%,缴费期20年,每年缴费4500元。
·王先生所拥有的利益及保障:
生存保险金:
在王先生60周岁时,可按保险金额的90%领取生存保险金9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身故保险金:
若王先生在60周岁前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10万元,本合同终止。
若王先生在60周岁后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保险金1万元,本合同终止。
泰康附加安享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此附加合同仅可附加于《泰康安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当被保险人不幸罹患重大疾病,可提供主合同身故保险金的提前给付功能。
保障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90天或复效90天后,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合同所指27项重大疾病中任何一项或几项,可提前领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7种重大疾病包含: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瘫痪、慢性肾衰竭、中风、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帕金森氏病、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绕道手术、主动脉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再生障碍性贫血、阿耳茨海默氏病、严重脑损伤、昏迷、脑部良性肿瘤、多发性硬化、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慢性肝病、失明、听力丧失、丧失语言能力、终末期肺病、脑炎、颅脑手术、断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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