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保险责任:
1、轻症疾病保险金:
(1)90天内因疾病所致轻症疾病,无息返还所交主附险保费,主附险责任终止;
(2)因意外,或90天后因疾病,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轻症疾病,给付保险金额20%,每一种轻症病种限赔付1次,累积赔付3个轻症病种。
2、重大疾病保险金:
(1)90天内因疾病所致重大疾病,无息返还所交主附险保费,主附险责任终止;
(2)因意外,或90天后因疾病,初次发生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重大疾病,给付保险金额,同时主附险责任终止。
3、身故全残保障金: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同时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终止。
4、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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