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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保险等于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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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人们开始喜欢多线投资,不喜欢把一个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上。保险也是,可能一个客户身上,有几个不同公司的不同保单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需要注意的是,多重保险是否就等于多重保障呢?!在定期寿险,重疾险种,意外伤害险种中,都可以不同公司一起赔付的。但在一些医疗险种,未成年身故保险中则不是这样的!
  “根据最新的《保险法》,案例中的两家保险公司,应该按照比例,向投保人返还保险费,以保障投保人的权益。”
 
  记者向业内人士了解到,财产险不宜重复投保;人身保险方面,报销型医疗保险、未成年身故保险也不宜重复投保(相关法规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上限为10万元),重疾险、定期寿险、意外伤害险则不存在重复投保情况。
 
  重复投保后怎么办?
 
  “不少投保人都关心,如果有重复投保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朱顺福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邕宁支公司经理朱顺福表示,目前市面上大多数的财产险都是一年期的;而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未成年人意外险,也往往是一年一交,或者作为分红险的附加险,一年一交。如果投保人不提出的话,系统会默认来年续交。所以,一旦发现,均可以在下一缴费期来临之前停掉。”
 
  朱顺福说:“正因为如此,我们就需要投保人不要碍于情面瞒着代理人,如实告知投保的情况,以免造成重复投保,或者重复投保了却不自知。”
 
  “有些投保人投保了多份重疾险、意外险等,也将此称为重复投保,其实这是不严谨的叫法,准确地说应该是加保。”朱顺福说,理论上,加保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保障,但是有投保人犹豫期过后才认为没有必要或者承担不起,退保又往往造成较大的损失。因此,建议可以通过降低保额、减额缴清、暂时失效的办法,来缓解经济上的压力,降低保额相当于部分退保,比如说年缴1万元,5年后改成年缴6000元,保险公司退还其中已经缴纳的两万元的现金价值。减额缴清则是原本缴纳10年的,只缴纳8年,但是保单继续有效,但保障额度降低;保单暂时失效后,两年内可以复效,但保险公司有可能要求重新审核,投保人的保费有可能会因为自己年龄增长、患疾病的几率增加而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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