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无等待期。如果您在等待期内部分领取过保单账户价值,本公司在返还保险费时将扣除您已部分领取的金额及相应的手续费。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其年满85周岁的保单年度末之日前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其年满85周岁的保单年度末之日后身故,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安邦盛世3号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并敬请留意其中的免责条款。
【常见问题】
1.万能险与其他寿险相比有哪些优点?答:与传统寿险产品相比,万能寿险具有交费灵活,费用透明、资金增值等特点,而且对保单账户价值设有保证利率,非常适合作为一种兼顾灵活保障和稳健理财的工具。
2.什么是万能账户?
答:为履行万能保险产品(保险合同为万能保险产品合同)的保险责任,本公司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设立了万能账户,该账户资产的投资组合及运作方式由本公司决定。
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领取部分保单账户价值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1)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
(2)每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及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如果部分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您只能书面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不能申请部分领取。
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安邦盛世3号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并敬请留意其中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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