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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康宁定期的保障期限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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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寿保险让我们用爱心与责任延续生者的希望,所以当您拒绝人寿保险时,受伤害的不是别人,而是您及您家人的幸福。
  终身保障

  交费有期限,保障无限期,一旦拥有,一生呵护。

  保单借款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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