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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泰人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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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保险是一种很普遍的投资品,既能改自己作保障,又可以使自己的财富增值,谁会会拒绝这么好的投资方式呢?但条件是我们选到适合自己的保险。金泰人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怎么样?

  根据投保人个人的退休养老规划,可在投保后的任意时间,选择将减保或退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转换为每年领取的养老年金,领取时间可长可短,能够有效地补充养老金账户,为投保人多姿多彩的退休生活提供强大的经济保障。除投保人外,受益人也可将保险金转换成年金。

  二、购买提示

  1、投保范围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2、交费方式合同保险费采用限期年交(5年、10年交清)的方式,交费方式由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3、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日起至终身。

  投保示例

  示例:李先生,35周岁,公司部门主管,为自己投保10份“金泰人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年交保费7170元,10年交清。

  保障利益

  李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1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主险已交保险费的125%+当时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李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将获得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各期的年交保险费不再交纳。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但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主险及附加险已交保险费+当时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假定未发生附加险理赔,按中等红利水平计算,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49661元,此时如发生主险列明的保险事故,受益人还将获得关爱金77450元。

  注:本简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以太平洋寿险相关产品条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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