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终身寿险 > 正文
金泰人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因为保险低风险、高保障的特点,越来越多人购买保险。但是保险的种类繁多,想要有满意的保障,需要我们耐心挑选适合自己的保险。金泰人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如何?

  2、交费方式

  5年和10年限期年交。

  3、保险期间

  被保险人终身。

  保障责任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发生减保,“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附加及额外保障:

  投保示例

  李先生,35周岁,公司部门主管,为自己投保10份“金泰人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主附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年交保费7170元,10年交清。

  保障利益

  李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1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主险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25%+当时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仅指复效情况下且有累积红利保额时)+关爱金(仅指复效情况下且有关爱金时),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李先生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将获得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各期的年交保险费不再交纳。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但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主险及附加险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仅指复效情况下且有累积红利保额时)+特别红利(仅指复效情况下且有特别红利时),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假定未发生附加险理赔,按中等红利水平计算,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49661元,此时如发生主险列明的保险事故,受益人还将获得关爱金63980元。

  注:

  1、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

  2、红利是不保证的。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