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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人寿“金彩人生”终身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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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何稳健理财和保障风险两不误呢?选择中宏人寿“金彩人生”终身寿险产品,或许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它含有三大保险责任,有身故利益、期满利益、现金分红。

  上市时间:

  2011年3月。

  目标客户:

  注重风险保障与稳健理财的中高端人群。

  保险责任:

  身故利益、期满利益、现金分红。

  身故利益: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前或在保险合同第5个周年日前身故,按照“身故日的保证现金价值”和“已缴保费扣除已给付现金利益的余额”两者较大值给付。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且在保险合同第5个周年日后身故,按照“身故日的保证现金价值”和“6倍保额扣除2倍已给付现金利益的余额”两者较大值给付。

  期满利益:

  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根据投保年龄的不同,给付一定倍数保额作为祝寿金,最高可达24倍。

  现金分红:

  直接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将红利分配给客户,客户可选择直接领取、缴付到期保费、留存于公司复利计息等。

  险种特色:现金利益选择权

  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情况,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现金利益选择权”行使期限内(即第3个保险合同周年日至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前30天内),自由选择是否行使该权益。

  若行使现金利益选择权,客户在享受身故保障的同时,可在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及之后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领取保额8%的生存现金,直至终身(99岁),期满利益同时调整为保额的4倍。

  此外,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领取该现金的时间和方式,亦可选择留存在公司复利滚存生息,以便一次性或分期领取。

  若不行使现金利益选择权,客户将持续拥有高额寿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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