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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分支机构试行退出机制 以广西为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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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酝酿多年的险企退出机制仍在缓慢推进,不过在区域性退出方面有了新进展。昨日,保监会发文表示,将以广西为试点地区,开展险企分支机构区域性市场退出试点工作。
   昨日,保监会下发《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显示,将以广西为试点地区,开展区域性市场退出实践。所谓“市场退出”,即经广西保监局批准,在广西辖区内设立的保险公司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专属机构等分支机构因撤销或被吊销经营许可证,退出保险市场。
 
  此次市场退出方式包括三种,即主动退出、劝导退出和强制退出。其中,《指引》对劝导退出做出详细的规定,如分支机构连续6个月以上无规范的营业场所或两年内发生2次以上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的50人以上的群访群诉事件都会被劝导退出。
 
  值得一提的是,当险企分支机构因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被撤销行政许可或被吊销许可证后,就会被强制退出保险市场。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广西共有37家险企分公司,中支机构2000多家,其中县域基层保险服务网点1700多家。由于经营主体的增加,经营网点正在不断扩容。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退出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业内人士表示,为保持保险市场的“生态平衡”,让那些经营困难、举步维艰的保险经营主体退出在所难免。同时,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将产生巨大的警示作用,增强保险企业的风险忧患意识,促使其加强内控。同时,保监会还规定了退出时限,如省级分公司应当在收到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回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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