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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退保损失多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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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所谓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后者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无论个人还是家庭,都有可能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突发的经济状况,以致无力继续全额交纳保费,只能选择退保。不过,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其中也有“门道”。比如,有一种比较“糟糕”的退保情况:一些人事前对保险产品不了解,却贸然跟风购买,“下水”后发现并不适合自己,遂憋着劲儿想把“货”退掉,结果损失颇大。

  这不,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去年7月听人推荐买了一款两全险,年交保费1万元,但总感觉不实惠,前些天去保险公司退保,只拿回1200元。另有网友称,3年前经代理人介绍,购买某险企一款年交5万元保费的险种,三年已交15万元。最近要买房,为凑钱交首付,于是想到退保,谁知不仅没利息,连本金也损失2万余元,实在让其“伤心”。

  其实,很多退保事例正是因为对保单不了解而造成,原因既有一些人自身盲目投保,也有听信代理人介绍,在产品保障及收益并未全盘掌握的情况下冲动出手,以至后悔时再要退保,得到的结果大跌眼镜。因此,无论何种起因,做出退保决定前,投保人都得仔细权衡。一则,在购买保险的头几年里,保单要负担代理人佣金、险企管理费用,加上这张保单还要和其他同类保单的保险费一起分担赔付责任,会产生一定的开支。倘若退保,投保人就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二则,保单的现金价值只有在交费期满后才会最大限度地体现,若保单生效不久就退保,现金价值会很少甚至没有,对投保人肯定不划算。

  另一种退保者要特别注意的情况是,曾有消费者在听从代理人推荐购买保险后,发现对方有误导销售之嫌,要求全额退保。虽经调解,但代理人坚持退保的钱须用来购买公司其他险种,否则就不向消费者赔偿由于退保造成的损失。

  对这类情况,投保人务必多个心眼,因为业内人士透露,一旦保单开始生效,如果投保人提出退保要求,退还费用将被“摊”到代理人头上。由此就发生了个别代理人为了保证业绩,即使被证明确实存在误导行为,也会要求投保人将退保金用于购买其它险种的情况。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代理人误导投保人,使其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情况下投保的保单是无效的,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全部保费,并对退保费享有自由支配权。由此,如果投保人是因为遭遇误导要求退保,切记及时向保险公司反映,并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险企退还全部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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