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老人买保险须人工核实出单
新规要求,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者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以及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一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商业银行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有承受能力的客户,且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保险公司核保时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发现产品不适合、信息不真实、客户无继续投保意愿等问题的不得承保。
此外,在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时,若存在趸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4倍、年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或月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月收入的20%等情况时,应在取得投保人签名确认的投保声明后方可承保。
投保犹豫期
延长至15个自然日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的一定期限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以提交申请并获得全额退保的期限规定。
目前执行的犹豫期一直为10天,而银保新规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延长到了15个自然日。并且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只收取10元保单工本费。根据《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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