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之外,市民如果还需要对其他疾病或者其他保险利益提供保险保障的,可考虑购买一些附加医疗险,主要的利益包括:疾病住院给付、手术费补偿、住院费用补偿等,和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搭配起来购买,得到保障更加周全、费用更加合理的保险保障。
在缴费方式上,重疾险的保费选择年缴比较好。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些,但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另外,不少保险公司都有“保费豁免”的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市民在投保过程中一定要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对于一些平日里所患的疾病,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免得日后理赔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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