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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财富人生系列——财富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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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泰康人寿财富人生系列产品新成员——财富通宝保险计划,采用分红险、万能险两种增值模式,让客户在终身领取生存保险金的基础上,88岁时还能一次性领取等同于应交保费金额的生存保险金。

  该保险计划还可选择附加定期寿险或重大疾病保险,以保证客户充分享受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

  据了解,财富通宝保险计划由主险《泰康财富人生D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组成,从保单生效后第二年开始,按保险金额的10%每年向客户发放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在交费期内,每满五年按当期保险费50%的比例向客户支付特别保险金,以减轻客户交费压力。生存保险金、特别奖金和主险分红都可以自动进入附加万能账户,享受按合同约定方式月复利计息所产生的收益。

  作为一款终身型保险产品组合,财富通宝保险计划还包含投保人意外身故或高残豁免保费功能,一旦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情况,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险费,仍享有各项保险责任。

  案例:

  被保险人为30岁男性,投保人为其投保泰康财富通宝保险计划,主险为《泰康财富人生D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附加险为《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保险费交费期间为10年,年交保险费10000元。

  1、主险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每年可领取1252元生存保险金,领取至终身。

  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可领取等于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数额为100000元生存保险金。

  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每交满5年保险费后的本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领取5000元特别保险金,共可领取2次;

  在无特别约定情况下,本合同项下的生存类保险金及特别保险金会自动进入《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的保单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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