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类重大疾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
据悉,我市重大疾病保障工作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最初只有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唇腭裂3种疾病,2012年扩大到13种,今年又将重大疾病扩展到20类。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救治重大疾病患者29827人,补偿医药费用19029万元,我市开展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