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投保指南 > 正文
中国人寿2011新险种福禄金尊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一直觉得中国人寿产品还不错,请问2011年中国人寿新的险种有哪些?

  四是保障范围广:无论祝寿金领取前后,身故金和意外保障金都很高,是一款集子女教育、养老保障、理财规划、高额保障于一身的全能型产品。如果领取祝寿金前患病身故:身故保障等于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与200%保额之和。如果在祝寿金领取前意外伤害180日内身故,意外保障等于基本保额×500%+所交保费,在目前的险种中设计如此高额的意外保障也是凸现了保险的保障功能;如果领取祝寿金后身故:身故保障是100%的基本保额与现金价值之间的高者。

  五是抵御通胀强:返还后还有分红金领取、现金领取且累积生息,生存金也可以累积生息,复利计息,可有效应对通胀压力。

  六是变现方式活:保险合同生效10天后,最高可借保单现金价值的80%,真正实现资金的二次运作。

  开辟全民理财新时代

  “看一个新保险产品要把握四要素:谁能保、保什么、怎么交费、怎么保即核保规则。”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都可以投保“福禄金尊”。其保障包括:一是生存金:被保险人在祝寿金领取前,每三年享有基本保额的15%,领取后享有基本保额的6%的生存金,直至终身。二是祝寿金: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祝寿金。三是身故保险金:一年内疾病身故,返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祝寿金领取前,(除一年内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额的200%及所交保险费之合(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祝寿金领取日起被保险人身故,按基本保额的100%或合同现金价最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四是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祝寿金领取日前因意外伤害导致180日内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第三款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据了解,福禄金尊保险缴费有3年期、5年期、10年期三种;祝寿金领取日可以是60岁、65岁、70岁,领取期限至终身;其复利计息的方式,如果生存金到期不领,可存于公司进行复利滚存;周年红利不领,同样可累积生息。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