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价步步高升,尊享福寿一生
享有终生身价保障,有效保险金额随着年度红利分配而不断增加,保额复利递增且免核保体检,实现人生风险的动态规划。
2、独立重疾保额,关爱一生守候
“附加金尊人生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可享有终生独立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障,即重疾赔付不影响身故保障水平,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为35种,保障悉心周到。
3、养老自在掌握,坐看云淡风轻
可根据养老规划,使用年金转换功能,将减保或退保所对应的总金额,转换为每年领取的养老年金。
4、保费人性豁免,尽显至尊关爱
附加“附加保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后,若不幸发生该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豁免相关产品以后的各期保费。
5、资金融通自主,尊贵助力前行
合同有效期内,客户可通过保单贷款或减保功能轻松获取现金流,还可通过减额交清或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投保示例
金先生,40周岁,小企业主,事业有成,为自己投保50份“金尊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尊人生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同时购买“附加保费豁免重大疾病保险”。10年交清,年交保费65922.95元(第10年64950元)。
1、保障利益
●身故或全残保障
(1)主险:给付50万元+当时累积红利保额+当时的关爱金。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合同终止。
(2)附加金尊额外重疾:给付当时该附加险合同已支付保险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
(3)主险合同、附加金尊额外重疾合同和附加保费豁免重疾合同终止。
●重疾保障
给付50万元,附加金尊额外重疾合同终止。附加金尊额外重疾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该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该附加险合同终止。
●保险费豁免
豁免主险合同以后各期的保险费。附加保费豁免重疾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退还该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该附加险合同终止。
2、红利分配
按低、中、高三档红利水平计算,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达到147920元、215512、338200元,此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还将获得关爱金90709元、543789元、1274064元。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文章来源:太平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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