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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人寿推出重大疾病“二次赔付”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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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传统的重大疾病保险通常是,投保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保险合同即终止,因此有既往病史的人往往难于再次获得保险保障的机会。不过,一家新兴寿险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打破常规,率先引入“重大疾病二次赔付”的概念,意欲强攻重疾险市场。

  据悉,华夏人寿日前与再保险商德国汉诺威再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一款名为“吉祥如意综合保障计划”的重疾险创新产品。

  该产品不仅保障的重大疾病范围多达35种,而且给予客户“第二次全额获赔”的权益(第二次提供的保障不低于22种重大疾病),客户在患重大疾病获得首次理赔一年后,如再次患上另外一种重大疾病则可再次全额领取保险金,这就弥补了传统重疾险产品“一次患病保障终止”的缺憾,也相当于帮助有既往病史的人无需体检就可再次获得投保重疾险的机会。

  目前重疾险是国内保障型人身险的主力产品之一,市场潜在需求巨大。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认为,华夏人寿此款产品重视保险的保障本性,尤其引入“二次赔付”的概念,将推动重疾险产品及技术更新换代,起到引领市场的作用。

  产品全称:吉祥如意综合保障计划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投资连结险

  所属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4-55周岁

  产品案例演示

  小王,30岁,某私营企业老板,需要一份全面的综合保障计划,华夏吉祥如意综合保障计划刚好满足他的需求。

  基本保险利益: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小王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天后,确诊初次患35种重大疾病之一,可领取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满365天之后,如果小王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可再次领取2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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