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险和年金险“被遗忘”居多
与一般的商业保险不同,生存保险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被保险人一定期限之后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资金、婚嫁金或被保险人的
养老金等。
生存保险金具有很强的储蓄性。早年,其主要类型有子女
教育金、婚嫁金保险、
年金保险。目前湖南数亿元“酣睡”的生存保险金中,这几类险种居多。
譬如,给刚出生的宝宝投保一款兼具生存和教育的险种,一家保险公司的设计是:每年投保9000元,15年缴纳13.5万元。之后,每三年可领取3600元生存金。等考上大学,从大一到大三,共可领4.5万元,大四领2万元。此外还有其他回报收益。“而一旦投保人联系不上,每三年3600元生存金和满期的返还金都无法领取。”长沙一位寿险人士说,这些睡眠的保单以早期的
儿童保险居多。
“很多客户都是2000年左右投保的,时间久了,很容易遗忘。”上述人士表示,今年保险业将迎来寿险满期给付高峰,很可能“失主”数量将激增。
新华保险湖南分公司运营部保全室经理吕雅丽提醒,满期金或生存金的权利申请人为被保险人,需被保险人本人或授权相应人员前往保险公司柜面办理领取;另外要注意保险期限截止的时间为满期金或生存金领取时间点。如对合同有疑问或需要确认相关信息的客户,可以拨打相应的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名词解释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年龄时,保险公司依约定给付的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保险期满时,保险公司依约定给付的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因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公司依约定给付的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