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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款寿险国庆节后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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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保险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各家保险公司开发的新产品陆续开始进入市场。关于保险产品节后涨价的话题,再次浮出水面。

  不过,对于涨价一说,保险公司也有自己的说法。

  “这不能算作涨价,只是产品不同调价而已。”国寿一位负责人表示,产品保障范围扩大了,和原来相比,价格提升也在情理之中。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属于一种长期的耐用消费品,而不是快速消费品。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首先考虑的是自身需求,其次是产品的保障内容和额度。新产品在保障责任范围、免责范围、保险事故定义严格程度、附加保险利益等方面都有所变化,如太平洋寿险新推出的“金泰人生”产品,保障的重大疾病病种由原来的24种增加到35种,原发性心肌病、全身性重症肌无力等10种重大疾病均为监管部门要求之外的增设病种;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保障的重大疾病增加为35种;新华人寿福家安康”保障的重大疾病也增加为35种。还有部分公司推出了多次赔付、双重赔付等新的创新型险种。因此,消费者在比较新老产品时,仅从价格角度考虑并不客观。

  据悉,由于新保险法增加“不可抗辩条款”,规定如果保险合同成立两年以上,即使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出险后保险公司也应当赔付。这个规定增加了保险公司风险,但大多数公司并未采取提价的方式。“我们将重疾险重新设计了,可以作为附加险,也可以二次赔付。”记者从平安、泰康、太平洋等多家公司了解到,保险产品在节后均没有调整价格,只是在保险产品的设计上有所不同。多家公司表示,此次依据新保险法调整的产品,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的告知义务以及对投保人的投保说明和风险提示方面,对产品的销售及价格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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