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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不能转续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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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在全国好像除了上海,其它地方要求企业给外来从业人员参的都是国家规定的基本保险,而上海却让企业给外来从业人员参的是这种不能转续的《综合保险》。

  2010年1月1日就实行国务院颁发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了。这一办法包括农民工。在这全国流动人员欣喜的时刻,我却无法高兴。因为我在上海工作,是一个外来从业人员,上海政府让我们参加的是〈〈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这个带有一点歧视性的保险,因为这种保险和国家规定的职工保险是有本质区别的,国家规定的保险退休后是按月领取养老金,而综合保险却不是。《暂行办法》出来后上海市政府相关人员出来说《综合保险》是不能转续的。我不知道上海市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的,我不明白为什么《综合保险》不能转续,因为《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全国各地按此办法严格执行。《综合保险》不能转续,唯一能够解释的原因我想是这种保险根本就不是国家法定的职工保险。当听到《综合保险》不能转续时,我的心都凉了,对未来的希望灭了,因为我在上海已经工作六年了,如果不能转续那么我这些年就算白干了。上海市的有关人员出来说,我们这三百多万外来从业人员,有大部分人员是为了多拿工资,而不愿参加国家规定的基本保险,因为基本保险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所交纳的保费都比《综合保险》的多。然而这种说法不是真的,真正的原因是上海市为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国家规定的职工保险设置了门槛,有了这道门槛就让大多数外来人员无法享受到国家法定的职工基本保险。正是有了这一门槛,许多在上海的企业能不给员工参加基本保险就尽量不给参保。所以才有了上面我所说的虽然我们这三百多万从业人员参加了《综合保险》却不能按国院颁发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享受到应有的权益。我不知道上海市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的,请教专家明示。

  现在全国好像除了上海,其它地方要求企业给外来从业人员参的都是国家规定的基本保险,而上海却让企业给外来从业人员参的是这种不能转续的《综合保险》。难道我们这三百多万外来从业人员在上海的工作就不算工作吗,可我们一样也是在为上海做贡献啊。这种与国家惠及全民的精神背道而驰的做法,我们这些外来人是坚决反对的。在此希望有同样情况的外来从业人员为了自己的权益发出你的声音。同时也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关注我们的心声。

  可定得到中央支持,否则上海市不敢明目张胆和社会基本保险法对着干的,上海是中国的老大嘛,得到中央支持也很正常,至于违不违法这要看中央领导怎么说,他们的嘴才是中国真正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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