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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竞相角逐推年金保险 投保应切合自身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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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年终岁末,又到保险公司全力备战2016年“开门红”之际。而据有关调查,年金保险凭借较高的“吸金”能力,已成为各大险企“开门红”的主打产品。
 
  合理选择产品
 
  当然,尽管当下险企纷纷力推年金保险,但业内人士提醒,保险最重要的功能仍在于切合自身实际的保障,因此,消费者出手前还须货比三家,合理选择。
 
  首先,鉴于年金保险从购买到领取保险金,时间跨度可能相隔10年、20年,因此,消费者亦首选有分红功能的产品。而且,不同的年金险产品,在交费相同的情况下,提供的身故保障不同,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需求的侧重点来选择。
 
  其次,按照保险金的给付开始时间不同,年金保险可分为即期年金险和延期年金险,前者是指在投保人交纳所有保费(通常为趸交)且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立即按期给付保险金。后者则指当合同生效,且被保险人到达一定年龄或经过一定时期后,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仍生存的条件下开始给付保险金。对此,保险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除非近期就有现金需求,否则一般来说,应慎选即期年金险,因为该类产品缺乏资金积累时间,现金价值较低,通常很长时间才返本,而延期年金险一般集中在被保险人50、55、60、65周岁四个年龄段,作为保险金领取的起始时间,相对更能灵活地为养老提供保障。
 
  此外,年金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险种,为避免被保险人寿命过短,发生损失养老金的情况,一些侧重于养老功能的产品,每年领取金额较多,且承诺10年或20年的保证领取期,若被保险人未到领取年限就身故,险企会将剩余未领取金额给予指定受益人,这类产品值得消费者考虑。如某险企旗下的“金色晚年”年金保险规定,自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领取日起,被保险人可获得20年保证领取期,若在此20年内不幸身故,应领未领的年金将一次性给付其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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