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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养老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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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人寿推出一款专为退休生活打造的新型养老产品组合国寿鑫裕养老保险组合,不但为低迷的寿险市场增加了一抹亮色,也成为寿险公司掘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
  “在此之前市场上还从未出现将重大疾病、养老、护理、身故、高残等保障责任综合到一起的养老保险组合。”一位保险专家表示。
 
  据中国人寿产品开发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国寿鑫裕养老保险组合在产品设计上,最大的特点是从整个人生需求全面规划,并按照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分段划分,各有侧重,一个组合多种选择,实现了养老需求的全覆盖,以养老产品为依托,险种搭配自由灵活。
 
  比如在养老金领取之前,消费者人到中年,需要重点防范重大疾病所带来的风险,因此国寿鑫裕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障40种重大疾病,将发病率较高的重大疾病囊括其中,罹患重大疾病时给付一倍的基本保额,而如果被保人不幸罹患保险合同所指恶性肿瘤,还可额外给付50%的基本保额,使得被保险人得以病有所治。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此外,如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国寿鑫裕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而在养老金领取期间,为使被保险人有足够的养老金提高晚年生活品质,该产品组合则侧重在养老金的给付上,养老金领取年限可长达25年,足额的养老金储备将使得被保险人在未来退休的25年内,可以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这样的产品设计,可谓先保重大疾病,后重养老,同时还可包含护理等保险责任,将消费者在一生中可能面临的多种风险全部涵盖。
 
  中国人寿工作人员举了这样一个例子:金先生,30岁、选择10年交费,年交55150元、60岁开始领取养老年金。那么他养老金年领取额为50005元,60岁养老金领取之前可以享受重大疾病保障10万元、恶性肿瘤保障15万元、身体高度残疾保障10万元等多重保障;60岁起可以享受10万元护理保障;80岁前可以享受10万元意外伤害身故保障。
 
  除了各种保障责任,对于消费者来说,最为关注的就是未来的养老金储备过程中,如何有效地抵御通货膨胀。专家表示,在理财养老中,传统储蓄理财日益受到通货膨胀的吞噬。
 
  为了抵御通货膨胀压力,国寿鑫裕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还特别设计了红利分配权及红利累积生息功能,红利可以按年复利累积生息,客户轻松获得双重投资收益,使产品兼具理财与养老功能。
 
  “作为一个具有社会责任的寿险公司,我们的目标是,当客户身体遭遇疾病可以病有所治,当身体不再年轻可以老有所养,当年老需要照顾时可以老有所依,当人生遭遇风险时可以老有所爱,让中国人寿的客户可以做到品质养老随鑫所裕。”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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