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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富贵花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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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命人寿富贵花在合同满期按合同规定返还所交全部保险费;保单犹豫期满即返基本保额的10%,60周岁前年年返还累积保额的5.5%,60周岁至81周岁年年返还累积保额的10%,在这点上有比较大的特色。
  计划构成
 
  生命富贵花年金保险(分红型)+生命附加金管家A款年金保险(万能型)
 
  购买须知
 
  投保年龄:30天至55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3、5、10年交
 
  保险期间:至81周岁
 
  保险利益
 
  一、生存给付
 
  1.若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给付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
 
  2.若被保险人于60岁前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给付主合同保险金额的5.5%;
 
  3.若被保险人在60岁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本公司将给付主合同保险金额的10%,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止。
 
  二、身故、全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以下三者之和给付,本理财保险计划终止:
 
  1)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主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3)个人账户价值(仅限身故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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