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投保年龄:出生满28日至15周岁。
交费期间:一次交清、3年、5年、交至15周岁、交至18周岁。
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全残保障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其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全残,将退还所交保险费的1.1倍
与身故/全残时本合同现金价值二者相比的较大者,本合同效力终止。
2.大学教育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给付基本保额的150%;
若被保险人于1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给付基本保额的100%;
若被保险人于2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给付基本保额的100%;
若被保险人于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给付基本保额的150%,
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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