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原来两项制度分设,交费标准也是分别设置的:农民交费是5档标准,从一年100块钱到一年500块钱,城镇居民交费10档标准,从一年100块钱到一年1000块钱,合并后城乡居民的消费维持原来的100—1000的标准,同时又增加了1500块钱和2000块钱两档。“这样,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有意愿也有能力,可以在这12档标准里自主选择,并不是说农民最多可以交500块钱,如果有经济能力可以按更高的标准交费,以后可以获得更多的养老金。这对于城乡的均衡发展,赋予城乡居民更平等的选择权是有积极的推进意义。”胡晓义说。
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也规定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农民在农村参加了新农保,到城镇来打工,依法应当参加职工的养老保险,用人单位要替他交费,个人也要按比例交费,但对于以前在农村交过的费该怎么办,过去并无明确规定。《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以前的交费可以仍然进入到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当中的个人账户当中。胡晓义说:“将来如果在城镇交费满15年可以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话,全都打到个人账户一并计算,这也打通了两个制度之间的渠道,对农民工来讲也是一种新的福音。”(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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