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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险之国寿鸿鑫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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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1.5倍保额的满期保险金、高达两倍保额的身故保障、三年一返生存保险金(保额的9%),还可享有公司分红、保单借款
  产品简介: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1.5倍保额的满期保险金、高达两倍保额的身故保障、三年一返生存保险金(保额的9%),还可享有公司分红、保单借款
 
  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至年满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李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鸿鑫两全分红险,选择10年交费,基本保额为10万元,每年交费2072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3周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9000元。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15万元,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每3年获得保险金额的9%的返还收入,让家庭的财务支出更加灵活,还能提供退休养老的保障。
 
  祝寿保险金
 
  在您八十高寿时,还可获得1.5倍保险金额的祝寿金,让您颐养天年。
 
  身故保险金
 
  如果遭遇不测,我们将给付2倍保额的保险金,维持家人正常生活。
 
  分享红利
 
  红利分配,累积生息,坐享投资成果
 
  保单借款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获取借款。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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