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险金留存于本公司按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被保险人申请时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被保险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的,申请领取金额为生存保险金在申请领取日的累积金额。被保险人须一次性领取上述生存保险金累积金额。
(三)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将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缴费方式:28天-50周岁可选择趸交、3、5、10年交;51-55周岁,可选择趸交、3、5年交
产品特点一固定年金,保证给付;
产品特点二双金累积,抵御通胀;
产品特点三年年分红,成果共享;
产品特点四兼顾保障,后顾无忧;
产品特点五现金权益,弹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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