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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组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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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以下详细介绍附加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和阳光旅程少儿两全保险组合计划的产品特色和保险责任。现在保险越来越多,要认清了解每种保险的特点和责任。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本附加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年满19周岁后本附加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3)被保险人在年满20周岁后本附加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4)被保险人在年满21周岁后本附加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5)被保险人生存至30周岁合同满期,给付保额,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1)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的首个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②您累计所交纳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2)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的首个生存保险金给付日(含)后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保险金额的4倍减去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前累计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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