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身体高度残疾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亦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二、被保险人斗殴、醉酒;
三、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四、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五、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六、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若福宝宝生存,按照合同约定除了领取成长保险金、每年17,724元的养老保险金、60岁时的88,620元祝寿保险金外,福宝宝在80岁年生效对应日还可以领取88,620元满期保险金以及享有每年的红利分配权,多重收益,丰厚回报。
五、高额保障安心无忧
若福宝宝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福宝宝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60周岁前身故,本公司按943,100元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福宝宝于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福宝宝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2,272,400元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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