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范围
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
险种特点
交费方式灵活。可一次交清保险费,也可选择年交。
领取生存保险金的年龄可约定。分为50岁、55岁、60岁、65岁四种。
分期交费即使在未按期交保费或欠交保费时,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余额内,本保险可作自动垫交保费或减少保额一次性交清保险费处理,保单继续有效。
保险利益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单约定满期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生效对应日以前合同生效满2年后,可将本保险转换为本公司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和养老保险,而无需核保。
可在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70%以内申请借款。
投保示例
某男现年20岁,投保本保险约定60岁领取保险金,每年交费266元,交费满20年,期满后可领取保险金10000元。
如在保险有效期内身故,其受益人可获得10000的身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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