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轻症疾病额外给付。所谓轻症,是重大疾病前期较轻的疾病,若能及早发现并及时治愈,就有可能避免发展到“重大疾病”的程度。轻症疾病保险的开创,是疾病保险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在轻症阶段得到有效治疗,费用相对较低,治疗效果佳,有助于患者身体康复并提高后续生活质量。
“中意附加轻症疾病保险”是业内第一款可单独附加、额外给付的轻症疾病保险。客户获得轻症疾病保险金赔付后,主合同和其他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金额和赔付不受任何影响。该产品的保障范围涵盖原位癌、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脑中风等十种高发的轻症疾病。与一般理解不同的是,这款产品不仅包含合同中所约定的轻症赔付责任,也包含由轻症疾病发展而成的重疾赔付责任。可谓一份保障,两份关爱。
投保示例:
李女士,30岁,某外资公司行政经理,近期刚刚晋升为母亲。她在喜悦之余倍感责任重大,投保了“中意安逸行综合保障计划”,主险/附加险基本保险保额分别为50万元/10万元,保险期间30年,交费期间20年,年交保费4921元(主险:4170元,附加险:751元)。
假设李女士在50岁时不幸患上乳腺原位癌,中意人寿将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10万元。两年后李女士病情恶化并不幸身故,则中意人寿给付身故保险金约58.3万元。公司共支付保险金约6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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